一、规范工作程序
根据政协《章程》,修订了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工作规则,修订了提案工作条例和提案办理工作考核意见,制订了鼓励政协委员担当作为的管理考核办法。
二、严格党内生活
市政协成立机关党总支,严格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委会、专题党课、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作出细化要求,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政协工作全过程。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严格请休假、外出学习考察、文件管理、接待工作、车辆使用等制度,确保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四、明确工作职责
明确办公室和六个专委会工作职责,修订对口联系、委员管理要求,增加“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