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农民进城(镇)创业情况的调研报告(二)
第三调研组
根据市政协工作安排,第三调研组在蔡建平副主席的带领下,就我市农民进城(镇)创业情况,对金鹰广场、长兴街、长龙街、江海路、花园路等八十家门店、摊位,通过听取情况介绍、问卷调查和交流座谈等形式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和民营经济,积极鼓励全民创业,有力地激发了全市广大农民创业的积极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小城镇建设的推进,大批农民开始进城进镇经商,其中以第三产业据多。
通过对农民进市区经商较为集中的金鹰广场、长兴街、长龙街、江海路、花园路等门店、摊位的调研,从调查情况看农民进城创业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创业者年龄为中青年为主。从被调查的80个经营业主看,平均年龄为40岁,年龄最大的58岁,年龄最小的24岁,平均创业时间5年左右。二是创业者文化以初、高中以上为主。80个经营业主中,小学毕业的有8人,初中毕业的有32人,高中毕业的有40人。创业者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三是创业者以男性为主。男性创业占70%左右。四是从事行业以服装、鞋帽、箱包、床上用品等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为主,少量从事食品加工、餐饮业。五是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固定资产在10万以下的占70%以上,年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占65%。从业人员平均每户1至2人,门面以租用为主,约占95%。六是守法经营、勤劳致富。调查对象中,纳税超过10万元的有5户,年纳税1.5万元以上的有7户,年盈利3万元以上的有6户,效益较好的门店集中在机电、五金、家电配件等行业。
二、农民创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尽管我市已有了一大批进城(镇)创业的农民,但与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比还是不相称的,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分之一比例还有较大差距,与苏南、浙江相比差距更大。从调研情况看,当前农民进城(镇)创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困难是:
一是创业意识不强。从调查中了解到,其实真正进城创业的农民还是极少数,相当一部分农民只满足于种好一亩三分地,农闲时外出打打零工争些外快的“小富即安”状态。农村引导农民进城创业的组织化程度还不高,大多数进城经商创业的农民都是由亲戚、朋友、左邻右舍传帮带实现的,许多农民还缺少创业的勇气和信心。
二是缺乏创业资金。从被调查的80户经营业主来看,其中创办资金在5万元以内的占90%,有30%的店主创办资金不足1万元。许多摊店经营者反映,资金来源渠道少,贷款难,农村住房无法抵押贷款,生意很难做大做强,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是扶持政策不健全。为鼓励农民创业,市政府制订了一些扶持政策,但总体来看,重视和支持力度还不够大。尤其在税收方面,许多经营业主反映,启东的税费负担高于海门、南通,更高于上海、苏南,普遍感到生意难做。如金鹰广场的摊位,每年除房租需3.5万元至5万元外,其他费用达9000元至1万元,导致相当一部分经营者“走马灯”似地轮换,更是吓退了有心准备创业的农民。农民创业优惠政策明显少于对下岗工人创业的优惠政策,许多农民感到难以理解。
四是管理服务还欠缺。不管是金鹰广场还是长龙街、长兴街,普遍缺少专门的服务机构,经营业主办证、交费都很不方便。专业市场治安状况不好,小偷频繁出没,吵架无人问津,联防队员不见踪影。金鹰广场环境状况较差,空气浑浊,消防通道不畅,安全隐患严重。收费名目繁多(如皮鞋检测费),遭拒绝后就不收了。管理混乱,经营户缺乏安全感。
五是缺乏管理经验。由于文化素质不高,导致许多经营者管理跟不上市场变化的步伐。被调查的对象中,经营超过五年以上的只占四分之一不到,十年以上的只有10%,多数摊店经营时间在2~3年之间。许多农民创业者的管理经验来自于打工积累,或师傅传帮带,或亲戚朋友教,缺少系统的理论学习,因而很难将企业做大做强,所谓创业难,创大业更难。
六是社会保障体制和公共服务机制不健全。从调查情况看,有90%的农民创业者未交养老保险,更不要说为聘用人员交纳养老保险了。在被调查对象中有4人户口已迁入城市,有15户已在市区购房,占20%,其余均为租房或农村自住房,几乎所有对象已将农村承包地请父母、亲戚代种或送给别人种。有近二十位经营户的孩子在市区各中小学借读,昂贵的借读费也令创业者感到了沉重负担。
三、激励农民自主创业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三月份,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发展繁荣兴旺的农村经济。以扩大农民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鼓励农民创业就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和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聚,提升特色块状经济的发展水平,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门路和致富机会。到2010年城镇化率要达到55%,非农产业就业比重达到6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200元,年递增9%。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要有效地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必须坚持就业与创业并举,在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充分就业的同时,建立鼓励农民自主创业的长效政策机制,促进农民自主创业,让更多的农民通过直接掌握生产资料来创造财富。根据调查,我们对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民自主创业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农民全方位创业。
农民创业,最大的障碍来自思想观念。自主创业首先要解决的是“想创业”的问题,推进全民创业就是要学习浙江人的发展理念,冲破各类思想顾虑,努力营造鼓励农民自主创业的舆论空间。进一步弘扬创业精神,全面激发创业热情,积极引导群众摒弃依赖政府、守土恋家、不思创业、不敢创大业的落后观念,营造政府支持创业、社会鼓励创业、民众勇于创业的良好氛围。要转变农村干部的思想观念,以此带动农民创业理念的更新,农村干部要善于用身边事来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向改革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农村涌现出来的种养大户、龙头企业、打工经商明星等创业典型学习,摆脱小农经济的束缚,增强商业意识、市场意识,激活蕴藏在广大农民群众中间的创业因子。通过提高农民思想认识,动员农村千家万户不拘形式、不拘规模、能工则工、能商则商、能农则农,发挥优势、彰显特长,加快农民自主创业的步伐。
(二)建立培训体系,提高农民自主创业能力。
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根本之计。要加快实施“万名农民创业培训工程”,充分利用我市各类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办学等职业技术培训阵地,使广大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观念不断更新,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不断提高。要支持各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任务,主动开展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活动。要按照创业农民的要求,对创业农民进行专项培训,既要有经济管理型的培训,也要有实用技术方面的培训,还要有市场营销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创业农民的知识面和经营能力都有一个大的提高。要组建创业培训咨询委员会,由市有关部门的专家及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创业培训的师资充实、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及协调服务工作。
(三)健全融资体系,建立农民创业的绿色通道。
为农民自主创业者提供一个顺畅的融资渠道,建立农民自主创业融资体系,是激励农民自主创业的关键性措施。一是发挥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主渠道作用。要增加农村资金供给,改进服务方式、服务手段,对合乎要求的农民自主创业者应在贷款额度、还款时间上放宽限制。二是改革现行的贷款制度。要为农民开办土地承包经营权、房产权为抵押的贷款业务;全面推广小额贷款,为自主创业农户发放贷款。三是建立农民自主创业贷款担保体系。要设立农民创业担保基金,为农民、涉农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供担保。为农民自主创业融资提供便利条件。
(四)制订相关政策,调动农民自主创业的积极性。
要在全社会营造和谐宽松的外界环境的同时,全力营造开放创新的就业政策环境。一是要制订完善有利于农民自主创业的政策法规。建议对初创业人员可享受城镇下岗职工创业优惠待遇,使农民自主创业者增强自我造血机能。二是进一步降低农民进城进镇创业门槛,取消或降低各级各类收费,要使农民和城镇居民平等共享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资源。要在社保医保、子女就学、户籍管理、培训教育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解决农民进城创业的后顾之忧。应尽快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的政策,建议对进城经商的农民,连续五年以上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可准予落户。三是加强创业服务,努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政策的核心工作就是要搞好服务,通过优质的服务让投资者满意,让创业者放心。在信息咨询、科技服务、法律保护、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等方面多为农民自主创业开绿灯,搭建一个更加优越的服务平台。要在市区农民进城经商较为集中的场所设置相应的服务机构,为农民创业者解决实际问题。建议由工商部门牵头成立一个流动服务组,在相应场所设立流动服务点,定期上门为经营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