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启东市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政协于3月下旬,组织政协常委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就我市农民进城(镇)创业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有关部门、镇(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了解我市农民进城(镇)创业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各调研组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了四份调研报告。在4月19日召开的市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各调研组的代表宣读了调研报告,常委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认为,近几年来,我市进城(镇)创业的农民不断增多,创业农民推动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不少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镇的繁荣。但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相比,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我市农民创业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农民的创业意识不够强,创业的步伐不够快,创业的层次不够高。另外,我市为农民进城(镇)创业创设的环境还不够理想。为进一步加快农民进城(镇)创业步伐,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协调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营造农民创业氛围。
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政策,营造全民创业、发展经济的浓烈氛围,激发农民的创业热情。二是要树立农民创业致富的典型,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提高农民思想认识,鼓励农民树立敢于创新、勇于拼搏的创业精神。三是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示范作用,鼓励干部带头创业,掀起全民创业的热潮。四是要发挥农村致富能人传帮带作用,使千家万户不拘形式、不拘规模、能工则工、能商则商、人人参与、家家创业。
二、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民创业。
1、完善创业政策。一是要将散见于有关文件中鼓励农民创业的政策系统化。二是要制订优惠措施,帮助进城(镇)创业农民,解决子女就学、户籍等方面的问题,让进城(镇)创业的农民享受和城镇居民平等的待遇。三是出台有关政策,鼓励、支持先富起来的创业农民回村担任农村基层干部,带领广大农民自主创业。
2、降低创业门槛。要把执行政策的原则性和实际操作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在符合环保、安全生产等规定的情况下,以有利于农民创业为出发点,因地制宜,放宽办企业限制,降低办企业门槛,为创业者提供有利的创业环境。
3、适度减免税费。对创办企业、商店的农民,政府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和鼓励,在办理、验审有关证照时,要简化手续,降低收费标准,杜绝搭车收费和乱收费。在企业、商店创办初的三年内,实行减税免费,体现政府“放水养鱼”,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4、规范中介服务。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审批时,如需要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等活动时,要让企业自主选择服务质量高、收费低廉的中介机构;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收费,从低收费。
5、扩大创业空间。要加快小城镇建设,进一步巩固发展现有的专业市场,并多元化筹资建设各类专业市场,为农民进城(镇)创业提供更多的创业空间。
三、优化服务,搭建农民创业平台。
1、提供优质服务。行政服务中心要专门研究农民进城(镇)创业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对创业农民提交的有关申请,实行窗口受理,服务到底,让创业者感到方便快捷。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尽可能减少检查次数,实行提醒在先、教育在先、处罚在后制度,杜绝以罚代管、不教而罚的执法行为,为创业者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
2、拓宽融资渠道。一是鼓励有关企业用好中央政策,组建民间融资机构,开辟民间闲散资金投资中小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二是要提供优惠政策,扶持有实力的企业办好贷款担保公司;三是想方设法帮助乡镇改制企业和受让学校等单位闲置土地、房产的企业解决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问题,让这些企业的土地、房产可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使企业增加融资渠道。
3、解决招工难题。一是要注重发挥劳务中介组织的作用,通过劳务中介机构来引进外地劳动者。二是实行企业与农民结对制度。鼓励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与农户结对,将企业的一些加工项目委托给农民加工,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生产场地等困难。三是把企业办到农村熟练职工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在农村熟练职工居住密集的乡村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让农民可以就近就地上班,增强农民务工的积极性,解决招工难题。
四、强化培训,增强农民创业素质。
1、加强农民创业能力培训。要制订农民教育培训规划,利用现有的教育基础设施,实施分层次、多渠道的培训方式,加强对农民技能培训和经营指导,提高农民创业能力,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民。
2、加强管理人才的培养。有关部门要为企业培养管理人才提供公共服务,要有针对性地分类举办管理型、技术型的培训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3、建立企业人才信息库。人才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建立企业管理人员和各类技术人员信息库,定期向企业发布各类人才信息,成为企业与人才市场联系的桥梁,解决企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