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启东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工作人员纪律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服务工作,确保不出差错,明确如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会议政治纪律。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按规定参加会议活动,认真做好相关岗位分工的工作,妥善保管会议材料。不得传播非正常信息,不得干扰会议的讨论、表决、选举等事项的进行。不得发放与会议无关的材料,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会场。会议材料的保管、交接和分发,由秘书组组长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监核,并签署留档备查。会议决议、新闻和信息的发布,由会议宣传组长、秘书组长签署后发出。
二、严格遵循岗位职责和请假制度。全体工作人员,均须按照各工作小组组长明确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准点在岗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工作人员原则上均不得请假。确有非常特殊的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至少半天以上,向所在工作小组组长提出并落实好代班代岗人员后,报秘书长批准。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完成阶段工作任务后,应在所在工作小组集结地点待命。
三、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大会或常委会议进行时,相关工作人员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检查各项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和会议材料,通知与会人员准时与会。大会或常委会议开始前5分钟,应将通讯工具调整为静音振动模式;会议开始后,工作人员之间的通讯应以微信或短信为主,确有必要接听语音电话的,应离开会场或至会议中心区域较远相对隐蔽处接听,不能对会议产生影响。各类会议进行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会场或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不得阅读与会议无关的材料,不得有交头接耳、议论闲谈、来回走动、频繁出入会场等影响会议的行为。各讨论组会议期间,工作人员应至少提前1小时联络讨论组成员,进一步告知讨论地点,询问需要联系服务的事项。工作人员应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讨论组会场,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催点参加讨论的会议人员,确保会议高质量进行。
四、严密会议组织服务工作。会议期间,各岗位之间、各工作小组之间都应主动协调配合,有机衔接。工作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各组组长应主动检查岗位临界点、小组分界线工作状况和各岗位前后左右关联交接情况,不得强调未得到工作交接、信息交换而影响会议服务质量。要在会议通知、会场安排、材料分发、证件标签、通信网络、灯光音响、空调、食宿等各方面、各环节精心安排、专人跟进、反复检查,确保不出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