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我市部分政协委员进村入户,对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情况进行视察。只见昔日垃圾满地的水泥小路变得干净整洁,黑臭的河水也逐渐清澈起来。更为值得称道的是,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改变,逐步养成了讲卫生、讲文明、讲科学的习惯。我市农村环境的变化,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对委员提案的积极落实。
近年来,我市农民的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但环境卫生不容乐观,生活垃圾随地堆,生活污水四处淌,与新农村建设要求相距甚远,群众意见较大。今年初,袁炳飞等3名政协委员在市政协十二届第三次会议上递交了《关于建立农村垃圾管理机制的建议》的提案。随后,市政协主席会议将此列为2006年度主席重点督办提案。
为落实政协提案,建设村容整洁的新农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镇(乡)建立“农户收集、镇村清运、集中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体系和集中处置机制,镇村分别建设卫生垃圾填埋场,建立专业环卫保洁队伍,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市专门成立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考核等,并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作专题部署。市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整体联动,共同作战。建设部门对各镇(乡)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的建设进行规划和指导;环保部门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实行监督管理;农林部门大力推广农村垃圾堆肥和沼气工作,指导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水务部门加快农村水利整治改造,落实农村河道、泯沟的长效保洁机制。各镇(乡)则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工作与小康示范村、环境优美乡镇、文明村、生态村等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农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改变不文明行为习惯。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我市农村环境卫生发生喜人的变化。许多村民们高兴地说“村庄美丽了,街道亮丽了,我们看见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