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习二十大精神

推进“有事好商量”制度化实践,探索协商民主助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发表日期:2022-11-05 10:34:47 信息来源: 阅读量:
                                                                   学习二十大精神

推进“有事好商量”制度化实践

探索协商民主助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

      2019年以来,启东在南通、全省率先推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政协协商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政协协商民主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序实践。今年以来,我们又提出推进“有事好商量”制度化实践,目的是让这一基层协商民主的形式能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而实现基层治理能力水平的提升。

       为此,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这一总体格局,明确党委政府“连心桥”,解决问题“议事厅”、传递政策“宣传栏”,化解矛盾“缓冲器”四个定位。

       做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首先要把握好党委领导和政协搭台的关系。党的领导是基本原则和根本保障,突出党组织的牵头抓总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政协不是协商主体,而是协商平台。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中,镇、园区、街道政协工委的主要工作方式就是为党委政府和各界群众进行协商搭好平台,调动协商主体参加协商的积极性,发挥搭台、指导、督查、推进作用。

       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发展理念,也是党的执政理念、政府的行政理念,同样也是政协的协商议事理念。在协商议事过程中,着力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坚持“优选题真为民”。聚焦党政部门顾不过来的“麻烦事”、群众身边的“琐碎事”、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梗阻事”。突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公众利益,同时有恰当的难度系数。将基层群众自治中有所涉及但凭基层一己之力无法解决,而群众高度关注、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将基层治理中具有共性的问题,以及涉及多方利益群体的问题,列为协商议事的重点内容。

       二是坚持“众人议真商量”。通过“请进来、走下去、联起来”,充分体现平等协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开展有效沟通,形成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坚持多请群众说、多让大家议,注重邀请各界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参加协商议事活动,其中群众代表不少于1/3,确保对象广泛性和群众参与度。

      三是坚持“重落实真帮忙”。把握好商以求同与协以成事的关系,建言资政是责任也是手段,凝聚共识是方向也是目的;“成事”“求同”都是重要的协商成果。要把商量好的事办好,同时做好思想引领、释疑解惑工作。通过一桩桩实事的办成、一个个问题的解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谐邻里乡亲关系,商出民生幸福感、提升百姓满意度。

      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有事好商量”作为基层群众有序参与民主的重要平台,我们要进一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转变执政理念和工作作风,真正实现从“为民作主”向“让民作主”的转变,让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使协商民主成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市政协提案与委员工作委员会  赵凯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