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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民政协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联系中找准方位

发表日期:2023-08-11 11:33:14 信息来源: 阅读量: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中央决定,联系政协工作,深深感到人民政协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内在的本质联系,具有独特的优势,肩负着历史的重任,应该做更多的工作。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

第一,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决定了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地位的重要性。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她是我们党追求社会和谐,团结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共同奋斗的伟大成果。人民政协从诞生的那天起就肩负着包容各方、团结各界、协调关系、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下,实现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及一切爱国者最广泛的团结,就是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有利于集中全国各族人民和全体中华儿女的意志、智慧和力量,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祖国统一、社会和谐而共同奋斗。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不断巩固和扩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更好的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从而有利于凝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经验和政治智慧;有利于巩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这种民主形式,在国家权力机关决策之前,人民内部各方面可以进行充分的讨论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促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从而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人民政协这种地位的重要性,要求每位委员责无旁贷地肩负起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

第二,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决定了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历史的责任性。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的必然要求,更是我们每位委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负起历史责任的具体体现。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党和政府广集民智、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领导的必备条件。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内在要求。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党和政府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民情、把握民意的重要渠道,是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的迫切需要。切实履行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就能做到下情上达,使党和政府的决策层及时听到群众呼声,保持党和政府的决策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能做到上情下达,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决策,促进各方面人士在共同大目标下增进共识,推动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从而有利于协调各方关系,汇集八方力量建设和谐社会;有利于各界人士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利于加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团结和谐。

第三,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决定了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优势的独特性。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已经发展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联盟。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实行“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其参加单位包括了中国各个党派、各人民团体、各个民族和各界代表人物,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及其他界别的代表。人民政协的这种组织构成,是我们中华民族具有强大凝聚力的重要体现;是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充满活力的重要标志;充分表明在我们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一切社会成员无论来自哪个党派、哪个团体、哪个民族、哪个阶层,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都能够和睦相处。从而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有利于长期保持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这种优势的独特性为我们履行政协职能,更好地担负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第四,人民政协的工作原则决定了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人民政协实行民主协商、求同存异的工作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活动方式更具有多样性。就政治协商而言,有全委会的整体协商、常委会的专题协商、专委会的对口协商,还有主席会议、各界人士的座谈会协商等;就民主监督而言,有重点提案办理跟踪与反馈,有提案办理重点单位民主评议,有行风评议、效能建设监督等;就参政议政而言,有视察、调研、委员论坛、交办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这些多种形式的活动将人民政协的监督寓于支持之中、融入和谐社会的构建之中。政协委员与政协工作者运用这些形式开展工作的过程,是一个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过程;是一个知情明政、了解和宣传党委意图和决策、凝聚人心的过程;是一个增进了解、消除误解、协助党委和政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过程。运用好这些有效的工作形式,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灵活运用好这些形式,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责任化为具体行动。

第五,县级政协的特点决定了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工作的务实性。

在工作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县级政协有两大显著特点:一是无民主党派,经济界人士多;二是职外工作量大,兼职多,政协领导除政协本职工作外还承担一定的党委中心工作,部分政协领导身兼两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我们要根据这些特点,将工作做得更实一点,要事做实,不驰张扬,实事做好,不图虚名。

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我们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积极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言献策,今后要更加注重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上扎实工作。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我们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在保障人民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方面扎实工作。充满活力,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我们要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在促进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上扎实工作。安定有序是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坚持把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方面,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上扎实工作。诚信友爱是社会和谐的道德基础,我们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在形成全社会共同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上扎实工作。

构建和谐社会任重而道远,这一重大责任历史地落到了我们这一代人的双肩之上。每位委员、每位政协工作者都要立足本职,立足创新发展,立足团结和睦;从一事一处做起,从当前做起,从我做起;充分发挥好政协委员的作用,充分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好党外人士的积极性,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启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人民政协人才汇萃、包容各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广大政协委员施展才华、建功立业创造了很好的空间;为人民政协认真履行职能,发挥优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为开创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提供了极好的机遇。同时,也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不辱使命、找准方位,把人民政协工作同亿万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紧密联系起来,为构建和谐启东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