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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残疾保障水平 推进民生和谐发展

发表日期:2023-08-11 13:43:00 信息来源: 阅读量: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由于生理、心理存在的一些缺陷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了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造成生存和发展的严重障碍。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就像“木桶定律”——木桶盛水量取决于最短的一块木板,衡量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很重要的标志就是看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把残疾人的民生幸福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位置,给残疾人更多的温暖和关爱,让他们和正常人一样感受到社会的文明和发展,是推进启东和谐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一、我市残疾人的基本状况

 

我市现有各类疾人6.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1%。截止2013年11月底,全市共有持证残疾人23955人。其中,肢体残疾13373人,占55.8%;视力残疾3089人,占12.9%;听力言语残疾1557人,占6.5%;精神残疾2333人,占9.7%;智力残疾人3603,占15.1%。一、二级重度残疾人10324人,占43.1%。

 

残疾人在社会保障中共有的普遍需求主要有以下几样:一是残疾人的康复医疗保障需求,残疾人多残病相伴,需要长期服药,有些中风瘫痪和自闭症的康复周期长、费用高,又没有纳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所以,残疾人对医疗保障的需求十分迫切。二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需求 ,残疾人因为自身的素质和身体缺陷,或是用人单位的歧视性因素,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难以像健全人一样在就业机会上得到公平对待。三是残疾人生活救助的需求,有残疾人的家庭相同条件下要比其他家庭支出更多的医疗、康复、器具、照顾的费用,整体家庭负担过重,生活水平下降,他们需要得到更多的救助。四是残疾人集中托养的需求,生活无法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对集中托养的需求很突出,很多家属为照顾他们,不得不放弃工作在家照料。有些精神病人长期关锁,暴力倾向严重,容易发生恶性事件,他们也希望有集中托养的机构来照料,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五是无障碍的需求,很多的公共场所和建筑物没有建设无障碍设施,现有的无障碍设施如盲道、坡道等也没有得到很好的管理和使用,电视台没有专门的手语节目,残疾人的出行和交流需求得不到满足。


    二、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现状

 

近几年以来,启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从满足残疾人特殊保障需求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扶残助残措施,在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创新和突破。主要表现在:从2008年起,实施了《启东市城乡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员生活救助实施办法》,对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员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给予生活救助;全市低保、五保户中白内障患者施行免费手术;6周岁以下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给予补贴。从2009年起,实施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办法》,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发放燃油补贴;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辅具适配和无障碍改造。从2010年起,按照《启东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对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市财政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标准的50%;实施了《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补贴办法》,对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义务制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实施了《启东市重残无业人员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对16—60周岁的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从2011年起,实施了《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实施办法》,向包括聋哑人在内的低保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金。从2012年起,实施了《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实施办法》,对一户多残家庭、依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给予定额生活救助;实施了《关于全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辆的实施方案》,所有持证残疾人均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辆。

 

我市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仍然面临着很多问题和困难,最突出的矛盾就是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往往被普遍化、平均化的需求所掩盖和忽视,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覆盖面还比较窄,保障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和广大残疾人需求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仍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三、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的对策和建议

 

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打好民生改善攻坚战,在和谐发展上实现新突破的目标,只有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才能解决残疾人在基本生活、社会保险、就业、康复、教育、托养等方面的难题,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1.强化社会舆论导向,充分重视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政府应加大媒体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让全社会来了解残疾人的困难,消除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积极关注残疾人事业、支持残疾人事业、投身于残疾人事业,在整个社会营造“平等、参与、共享”的良好氛围;残联和其他残工委成员单位应立足自身职责,充分了解残疾人的需求和状况,有针对性地出台各项残疾人的扶助政策,并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就业、康复、救助、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

 

2.加大残疾人救济救助力度,建立残疾人社会救助长效机制。政府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同时,需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就业能力低且多有疾病的特殊性,除重残补助外应把享受补助的范围扩大至三、四级残疾人。增加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家庭的享受面,实现应享尽享;加大各项康复救助的力度,提高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逐步对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经费进行足额补助,最终实现免费康复。逐年提高轻度精神病人服药补助标准,规范重性精神病人的救助制度,杜绝影响社会百姓和公共安全的恶性事件发生。

 

3.实施针对性的残疾人就业措施,促进有能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不仅让残疾人提高生活水平,减轻家庭经济压力,而且关系到他们劳动权利的实现,通过自食其力,实现社会价值,维护社会的稳定。政府应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政策宣传力度,出台对残疾人就业的扶持政策,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残疾人,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发公益性的岗位,比如保洁、保绿、保安等,优先安排农村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上岗,政府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从政策、资金、场地等方面支持残疾人从事农村种养业、手工业,帮助残疾人增加经济收入。

 

4.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体系,解决残疾人及其家庭后顾之忧。政府应该以鼓励、推动、促进残疾人就业为契机,提高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参保率,让残疾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所靠。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残疾人进行一定比例补助,降低医疗费用和报销门槛,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限额,让更多的残疾人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带来的实惠。贯彻、落实省、南通由人社、卫生、财政、民政、残联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实施办法》,尽早出台切合启东实际的政策性文件,将费用较大的偏瘫、截瘫等医疗康复项目、假肢和人工耳蜗的装配项目、残疾儿童的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报销范围,进一步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保障残疾人医疗康复需求。

 

5.建立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实现特殊残疾人的安养庇护。针对部分重度残疾人无家人照顾,智力、精神残疾人无法实现正规就业的现状,满足这部分特殊残疾人生产生活需求,解决残疾人家庭后顾之忧,政府应积极建立残疾人的托养机构,对重度残疾人、轻度智力、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生活技能训练、康复训练、简单劳动,使残疾人得到妥善安置,既提高了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解决残疾人的生活生存问题,又减少了因重度残疾带来的家庭悲剧,减少了智力、精神残疾人流浪社会引起的不稳定因素。

 

6.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推进无障碍建设有助于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及有特殊需求的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权益。政府应在新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道路、交通设施、居民住宅时对无障碍设施按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使无障碍设施应配尽配,为残疾人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便利。要强化公民道德宣传力度,增加公民对无障碍设施保护的意识。职能部门切实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自然损坏的及时修复,对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确保无障碍设施的安全实效。通过电视台开设手语节目、开放盲人图书馆等措施推进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