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政协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发表日期:2023-09-13 15: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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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精神,结合市政协实际情况,现就政协机关党支部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日制度
明确每月第一周的周三下午为“党员活动日”,用于开展学习交流、参观走访、服务群众等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参加活动的党员均要签到备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提前请假,确保参与率。
二、“三会一课”制度
1.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1次,其主要任务是以多种形式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历史,特别是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以及关于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等;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支委会议。支委会由支部委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1次,其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3.支部大会。支部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其主要任务是以多种形式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历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以及关于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等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党课。党课由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1次(含上级党组织上的党课),其主要任务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统战理论政策、时事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以党小组为单位,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每年至少召开1次。其主要任务是各党员结合岗位职责,深入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纪律规矩松弛,道德行为不端、修身律己不严,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组织生活会要围绕主题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交流思想、相互监督、增强党性、增进团结、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因故缺席的党员可提交书面发言,会后主持人及时向其转达其他党员的批评意见。
四、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主要分四个层面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进行普遍谈心。主要围绕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进行沟通交流,做到消除误会隔阂,达成思想共识,提出意见建议,增进共事情谊。对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策的重大问题,及时提醒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对党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谈心谈话力求讲真话、亮真心,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切实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透,着力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每年对本支部的全体党员至少组织1次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党员义务、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参与中心工作等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开展。个人自评党员对照评议标准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互评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组织评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等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经调查核实其具体表现后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对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民主评议情况如实填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