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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政协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表日期:2023-09-13 16:31:22 信息来源: 阅读量:
  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计划安排,进一步提高市政协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制订本学习制度。
  市政协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组成,由机关党组书记担任组长。
  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明确集体学习内容。
  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结合的方法,做到自我教育、自我消化、自我提高。集中学习除了交流、研讨以外,还可以采取邀请专家辅导、听报告、看录像等多种形式。
  确保学习时间。每月确保集中学习1次,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2次。
  严格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进行考勤,因故缺席的事先要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组长批准方可。
  每位成员要做好集体学习记录和个人自学笔记,做到详细、认真、规范,学习活动缺席的同志会后要及时补课、补笔记。每位成员每季度要写好一篇高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
  积极参加全市的学习竞赛活动和考察活动,成绩低于标准影响单位荣誉的,或因学习笔记、学习体会等影响市政协机关考核和星级评比的,在年终考核中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