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我市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高中阶段入学率的提高,区划和学校布局的调整,学校的住宿生和在校就餐学生越来越多。多数学校食堂采取了社会化经营和承包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这些经营方式,普遍存在重经济效益、轻伙食质量的现象,并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生、家长、教师、社会都有不少的意见。在启东市政协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期间,南通市政协委员于忠石就此问题撰写了《取缔学校校园内的盈利性活动》的提案。
市教育局接办提案后,高度重视,组成专门班子,落实具体承办科室。通过认真的调查分析,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市教育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从今年秋季开始,全市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食堂凡已承包到期的,不再发包,收回学校(幼儿园)自办,承包没有到期的学校食堂,也应积极创造条件,及早收回。文件要求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堵塞漏洞,降低成本,确保安全。要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合理确定伙食价格。要建立由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食堂管委会(小学和幼儿园也可以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对学校伙食质量、成本和饭菜价格进行监督。今年秋季一开学,市教育局就《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从调查情况看,委员提案得到了落实。学校食堂管理的规范化,确保了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受到了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