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始,《启东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又一重点提案得到落实。
在市十三届政协三次全会期间,政协委员吴险峰提出了《关于规范路名和新村名称的建议》的提案,指出个别道路、新村重名无名、随意命名、题名文化含量较低、用词用字不规范等问题。市政协十分重视,经过主席会议讨论,将这一提案列为重点提案,由分管市长领办和市政协领导督办。
市民政局收到这一提案后高度重视,成立了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制,责任到人,并多次与相关部门合作进行调研,对市区路名进行系统排查,列出一系列一路多名、名称含义不清等存在问题,然后再提出调整方案。还启动了地名有将征集等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地名的意见,努力使新地名更加符合公众的意愿和要求。在此基础上,为加强全市地名管理,推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市民政局还与相关部门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启东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对地名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明确细致的规范。